原項目名稱:合肥循環經濟示范園智能產業標準化廠房一期項目廠房、倉庫、道路等工程三檢項目
原項目編號:2023ADDBZ00055
原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4日 00:00
合肥循環經濟示范園智能產業標準化廠房一期項目廠房、倉庫、道路等工程三檢項目招標文件答疑1
各投標人:
招標人現對合肥循環經濟示范園智能產業標準化廠房一期項目廠房、倉庫、道路等工程三檢項目(項目編號:2023ADDBZ00055)答疑如下:
一、本項目招標文件第52頁“人員業績”中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擬任項目負責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280萬元(含)以上工業廠房檢測業績的,每個得3分。本項滿分12分?!蹦壳?,安徽省內同時滿足同一項目負責人擁有4個2018年1月1日以來單項合同金額280萬元(含)以上工業廠房檢測業績的較少,為了讓更多的潛在投標人積極踴躍參與,同時保證項目按期完成招標。
請問:業績要求金額是否可以修改為“單項合同金額120萬元(含)以上”?
答:本項目招標文件第52頁“人員業績”中要求調整為:自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擬任項目負責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120萬元(含)以上工業廠房檢測業績的,每個得3分。本項滿分12分。
二、合肥本地具有自2018年1月1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280萬元(含)以上的工業廠房檢測業績且數量不少于4個的檢測單位不超過3家,請問是否可以修改為“自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280萬元(含)以上的工業廠房或建筑工程檢測業績”?
答:本項目招標文件第51頁“投標人業績”中要求調整為:自2018年1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120萬元(含)以上的工業廠房檢測業績的,每個得3分。本項滿分12分。
三、招標文件P23頁,附錄4資格審查條件(項目負責人最低要求):(1)項目負責人資格條件見招標公告要求,且必須是本單位人員,不允許外聘、返聘(注冊證書注冊單位應當與投標人名稱一致,提供投標人所屬社保機構出具的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2022年6月1日(含)以來任意連續3月的(社保時間要求)社保繳費證明或其他能夠證明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參加社保的有效證明材料,項目負責人的社會保險的繳納單位應當是投標人或者投標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社保繳費證明提供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中任意一項即可)。1、如為事業單位參與投標,投標文件中提供該事業單位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2022年1月1日(含)以來任意連續3月的(社保時間要求)社保繳費證明,社保繳費證明提供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中任意一項;2、如為事業單位附屬的投標人參與投標,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人所屬事業單位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2022年1 月1日(含)以來任意連續 3月的(社保時間要求)社保繳費證明,同時提供該事業單位出具的投標人為其附屬單位的證明材料,社保繳費證明提供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中任意一項。以上兩種情況,是否均予以認可?
答:1、如為事業單位參與投標,投標文件中提供該事業單位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2022年6月1日(含)以來任意連續3月的(社保時間要求)社保繳費證明,予以認可;
2、如為事業單位附屬的投標人參與投標,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人所屬事業單位為擬委任的項目負責人2022年6月1日(含)以來任意連續 3月的(社保時間要求)社保繳費證明,予以認可。
其他內容不變,招標文件與本答疑不一致的,以本答疑為準,給您帶來不便,敬請諒解!
特此通知!
招標人:肥東縣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
地址:合肥市肥東縣店埠鎮得心路與四頂山路交口東南角雙創中心大廈十四層
聯 系 人:王瑋 聯系方式:0551-67896658
招標代理機構:肥東縣公共資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肥東縣店埠鎮深秀路2號肥東政務服務中心四樓東北角
聯 系 人:陳炳東 聯系方式:0551-67758793
2023年04月24日